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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伪造房屋买卖合同自导自演 连中介都被骗

来源:厦门晚报  赖贵旺 洛阳房掌柜  2017-05-27 10:57:54
[摘要]男子称在五缘湾一带预定了一套房子,因无力支付余款想转卖。尽管中介和买家都很谨慎,但还是被对方骗走5万元定金

  真相大白

  房东对此不知情

  是黄某一个人在自导自演

  记者了解到,黄某除了委托张先生之外,还委托另一家房产中介卖那套房子,张先生向黄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另一名买家则向黄某支付了50万元定金。当然,那名买家也无法联系到黄某。

  记者联系这套房子的房东,不过房东并不在厦门,记者便与其妻子王女士联系。王女士说:“我们从没有要卖房子,这套房子还在装修,9月份就要入住了。”

  看了黄某那份与他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那份委托书,王女士肯定地说都是伪造的,“我们从未与人签过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去公证处做过公证,更没有在委托书上签字和按手印,这一切都是黄某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王女士说,黄某以前从事房产中介,她的房子就是他经手的,所以他手上有她房子的不动产证复印件。另外,给她装修房子的公司也是黄某介绍的,黄某有她房子的电子锁密码,所以他能够带人去看房。

  律师提醒

  买房时,一定要认准房东或其代理人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林武律师认为,黄某通过伪造与房东的《房产买卖合同》以及100万元定金截图等虚构事实的欺诈手段,骗取5万元定金后逃匿,已经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徐林武提醒,买房一定要认准房东或其代理人。中介和买家之所以受骗上当,表面上看是因为黄某伪造与房东之间的《房产买卖合同》以及支付百万元的定金截图,根本原因是没有树立与房东直接交易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也就是说,买家应该与房东直接交易,或者与房东通过公证处授权委托的房产买卖代理人交易,从而降低购房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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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珮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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