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招商中,兴平市一些领导和官员到场发表“重要讲话”。
随后不久,约500名业主购买了翔瑞大厦的商铺。“一铺养三代”的广告语大家深信不疑,很多业主都是靠东拼西借筹集资金,想靠一间小商铺改变自己家人的命运。但是,事与愿违,接下来大家发现,有些人甚至血本无归,不但没有赚到钱,而且交钱买来的商铺也无影无踪。
刘青青自嘲道,这哪里是“一铺养三代”,简直就是“一铺毁三代”。
开发商规定:
购买的商铺
业主不能自己经营
2007年1月21日,在当地某国企上班的刘青青也筹钱购买了一商铺。
这个商铺在当时图纸上显示是金城广场一层B-45号,当时的价钱是每平方米5799元。刘青青购买的商铺面积为16.47平方米,总价约9.55万元。
刘青青在购买了商铺后,当时又和开发商陕西森海签订了租赁协议,规定商铺不能业主自己经营,只能托管给开发商,每年的租金是房款的8%,也就是每个月刘青青的房租约是630元。刘青青称,当时开发商承诺是70年的产权,他们也不解,因为商业用房的产权没有70年,但是开发商说这里土地性质是住宅用房。刘青春算了一笔账,每年返还8%的租金,比存钱到银行高多了,12年后就可以返还全部的房款,还有58年的产权,这也就印证了“一铺养三代”的说法。
同时开发商和刘青青约定,租金按照每个季度来预付,在每个季度的前10天付清本季度的租金。
2007年5月5日,刘青青和开发商签订了托管协议,两年内开发商都能按照约定付给租金。
2009年4月份,刘青青去要第二季度租金时,开发商开始推脱不想给。刘青青到商场去看她的商铺,发现她的商铺位置上标明的号已和合同图纸上的号不相符。
刘青青说她还是比较幸运的,她为了要一个季度的租金,经常会打几百个电话,“因为我丈夫有病急需要钱,所以我总是催得紧……有一次为了给孩子交学费,我天天去商场找开发商要钱……”。
就这样,刘青青的租金虽然不能按时付,但是,勉勉强强还是付到了2014年的第三季度。
13户业主:
租金没要到
被告知商铺也没了
王子成的遭遇和刘青青差不多。
王子成在2011年11月份购买了翔瑞大厦3楼的商铺,每平方米是6700元,面积为13.25平方米。王子成是和兴平凌云百货公司签订的托管协议,和当初其他业主一样,商铺不能自己经营,只能由开发商托管。
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数百户业主签订的托管协议,不管是和开发商陕西森海签订还是和凌云百货签订,陕西森海和凌云百货的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人。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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