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全部工艺设计、建筑扩大初步设计由苏联负责
当时的工厂设计分为厂房设计、宿舍福利设施设计、厂外公用设施设计三部分。厂区全部工艺设计和建筑扩大初步设计,由苏联负责,其余项目由国内15个单位承担设计。
根据国家计委统一安排,国外设计项目,1953年5月15日由一机部汽车工业管理局新厂筹备处与苏联国家汽车拖拉机工业设计院,签订了中苏关于中国拖拉机制造厂的设计合同。
按合同规定,苏联负责设计的项目有:工厂全部工艺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由苏联汽车拖拉机及农业机器制造部国家汽车拖拉机设计院负责;工厂全部工艺施工设计由苏联哈尔科夫拖拉机厂负责;工厂各车间建筑扩大初步设计和铸钢车间、铸铁车间建筑施工设计由苏联哈尔科夫农业机械设计院负责。
昨日上午,阳光灿烂,记者看到,一拖厂区大门和左右两边办公楼,是呈“凹”字形一线铺开的红砖红瓦建筑,很有气势。
“凹”字的底部是一拖的正门,为两层高的楼房,上方有“第一拖拉机制造厂”金字,两侧为“生存勿忘质量”“发展必须创新”白底红字标语,房檐正中上方,是镰刀、锤子、五星、旗帜、履带、麦穗、齿轮等元素组成的雕塑。
东方红(洛阳)文化传播中心副主任张智磊说:“这是一拖的厂徽,与哈尔科夫拖拉机厂的厂徽是一套图纸,是苏维埃文化和社会主义工业文化的标志。”
落成典礼
周恩来批示,请谭震林主持剪彩典礼
根据工厂建设进度,1959年9月8日,一机部同意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向国家交工验收。周恩来总理批准第一拖拉机制造厂第一期工程国家验收委员会成立,由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省长吴芝圃任主任。
1959年10月26日,周恩来总理在农机部部长陈正人关于第一拖拉机制造厂落成典礼报告上批示——“请谭(震林)副总理主持剪彩典礼”。
1959年11月1日,在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厂前广场,举行工厂落成典礼大会。中央和省、地(指洛阳地区)、市委领导参加了大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剪彩,并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至此,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工厂基本建成,并开始投入批量生产。
从此,由苏联援建的带有苏式建筑风格的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工厂车间、厂房、职工住宅,以及各种配套设施扎根在涧西区,历经数十年风雨,仍然为一拖的生产和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拖早期建筑的现状如何?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有何意义?请看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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