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人蒋某在北京以捡废品为生,现年74岁的他在2009年花钱请老乡在一片空地上盖了两间房子。2014年10月蒋某返乡照顾生病的老伴,一个月后回京发现房子已被夷为平地,里面存放的财物也无处可寻。于是,蒋某把土地承包人诉至法院,一审中因证据不足败诉,昨日该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
14日,拾荒老人蒋某坐在法庭上。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起诉土地承包人要求赔偿财产损失
昨天上午,身着一件皱巴巴上衣的蒋某佝偻着上身走进法庭,手中拎着一个条纹编织袋。
因“儿子精神失常、儿媳不在了”,蒋某与老伴带着孙子、孙女,在北京靠捡拾废品为生,“一天能赚二三十。”
蒋某称,初到北京时,在石景山区衙门口租了一间平房,“石棉瓦搭的棚子,每个月初交50元,一年也就600元。”
之后,蒋某以2000元将平房从房东手上买回来,发现房子10米开外有一片荒地,便于2009年3月花2000多元自建两间砖房。
2014年10月,蒋某老伴生重病,回家照顾一个多月后,返回北京发现自建的两间房屋和里面的财物全没了。
蒋某在起诉书要求土地承包者马某赔偿其自建房屋及屋内财产损失,并罗列了财物清单:红砖25000块、方木24根、铁皮瓦24片、床板4块、被子4床、衣服共50件、电冰箱、洗衣机各一件、自行车两辆、脚踏三轮车一辆、小孩玩具汽车3个、废铜、铁、铝、塑料、胶皮等废品若干、现金8000元,总价值32560元。
一审因不能证明房子存在而败诉
被告马某昨日没有来到法院,法庭对该案进行缺席审理。一审中,马某称自己不认识蒋某,自己与某投资管理公司签订了合同,承包了衙门口砂石厂的土地,合同中并没有提到院子里有东西。如果蒋某要诉也该诉投资公司。
今年7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蒋某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诉称的房屋和财物的存在,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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