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晚
南宁市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消息称,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居民在取得不动产证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9月23日凌晨
长沙市
长沙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在本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本市户籍无房的,限购一套;本市户籍(家庭为单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动产权证后3年以上才能买第二套房;外来户限购一套,需要出具24个月以上的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9月23日
贵阳市
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我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间为准。
9月23日下午
石家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指出,市区内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且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2022-02-15 09:54
2022-02-15 09:52
2022-02-11 09:36
2022-02-11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