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信以企业的优惠向政府拿地,再把工薪阶层的购房者包装成企业主,以各种不诚实的套路进行销售,赚取了这中间的巨额差价。”业主周先生说。“融信公司一方面以优惠让利为导向,推荐引导购房者注册空壳公司。另一方面,融信销售人员向购房者许诺企业产权今后可以转化为个人产权。”业主们表示要维权到底。
5月29日,导报记者就业主反映的事情,多次致电融信厦门事业部总经理龙先生,电话并未有人接听。随后导报记者拨通了融信集团一位张姓经理的电话,张经理表示不便回应,并将导报记者的采访要求转告龙总经理。随后一位自称是“融信企划工作人员”的女士给导报记者回电,说“我们公司对媒体有专门的发言人,会跟你们联系”。但截至导报记者发稿时,融信方面并未就业主反映的事件,对媒体进行解释。
部门回应
涉及问题已高度重视
近日,导报记者就融信海上城业主反映的问题走访了相关部门。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依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注册程序已大大简化。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营业执照的发放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即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只要书面申请材料、身份信息材料等信息合法,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注册条件,他们都会予以许可并颁发企业营业执照。而对于申请营业执照的目的、申请人主体的个人身份职业等背景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权进行审查,即无权进行“实质审查”。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都是严格依法办事,至于融信海上城个人业主“被注册公司”的情况,由于其形式上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他们的营业执照符合法律规定,但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有待其他部门进行调查。
导报记者同时采访了厦门市国土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认为,融信海上城的用地属性、楼盘销售对象在当时的用地审批中都有具体规定。该项目属于招商产品,产品基于其特殊性,部分户型和房源只能面向企业用户销售。她表示,具体还需依据业主和开发商的合同约定。至于开发商的促销手段和这些营业执照的取得,将向上级进一步反映。
据悉,融信海上城部分业主反映的这一问题,已经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导报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律师说法
四问业主“变”董事长
1问:业主“变”董事长,是否合法合规?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说,让业主成为“董事长”表面合法,但实际上并非业主本意,有的“空壳公司”也没实际经营,违反了建设、销售此类房产的本意,或涉嫌违规销售。
2问:企业产权,有何隐患?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指出,个人购买商品房和企业购买商业用房,承担的义务是不一样的。个人购买住宅目前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企业购买商业用房需要按年缴纳房产税。
林敏辉律师说,这样做的隐患很多,不仅会使业主为该企业缴纳各种税,增加业主的负担,另外房产年限也可能不同。
3问:企业产权,能转到个人名下吗?
怎么把公司产权的房子,转化为个人产权的房子?林敏辉律师说,企业产权要转个人产权,在物权法上是没有障碍的,只要通过买卖或赠予的方式,就可以把产权过户到个人名下。
但是,从融信海上城业主反映的情况来看,该项目有特殊性,部分户型和房源面向企业用户销售。如果在土地出让的时候对购房资格预先有了设定,那么企业产权要转到个人名下,还是有障碍的。
4问:业主“被董事长”,该怎么维权?
林敏辉律师认为,如果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开发商确实隐瞒部分事实,使业主陷入错误而购买,业主可以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最后是否能撤销要由法院认定。
购房者要怎么避免遭遇这种“被董事长”的情况?林敏辉提醒说,购房者在买房时遇到房地产公司推出的各种优惠政策,一定要多去了解该政策的可行性,分析利弊,不能太过听信销售人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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