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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平台被改造成房间 荣安香园业主觉得很冤很无辜

来源:现代金报  陈嫣然 洛阳房掌柜  2017-03-23 02:14:51
[摘要]尽管开发商与物业信誓旦旦“确保安全”,可这上千户业主的心啊,还是落不了地,有业主甚至质疑:设备平台能随随便便改

    买的是精装修的房子,原本空调外机设备平台,被开发商改造成套内房间,无处安放的空调外机只能被挂在光秃秃的外墙上。于是乎,鄞州荣安香园小区惊现“34层高楼外墙上挂200多个吊篮”的尴尬场景。

    尽管开发商与物业信誓旦旦“确保安全”,可这上千户业主的心啊,还是落不了地,有业主甚至质疑:设备平台能随随便便改成阳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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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表情

    精装房业主觉得冤

    开发商说可将设备平台改造成套内房间,还签了协议

    “这是精装修的房子,开发商交到我们手里时,就将空调外机室违规变成了套内房间!”说起眼前这档事,荣安香园精装房业主蒋女士直言,业主很冤很无辜。

    蒋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曾让精装房业主签过一份协议,大意是业主只要掏3000元工程改造款,开发商就能把设备平台改造成套内房间。“一下子能增大好几个平方,我想想也蛮好的。”蒋女士和其他1087户精装房业主一样,毫无顾虑地签下了这份协议。

    在这份《装修改造委托协议》中,记者看到,甲方是精装房业主,乙方是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对北侧书房及设备平台、客厅及与客厅相连的南阳台进行改造,将北侧书房及设备平台合并为书房,客厅及与客厅相连的南阳台合并为客厅。”

    “甲方自愿放弃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图中设备平台、与客厅相连的南阳台的原使用功能……甲方同意此部位功能作相应变动,乙方对此引起的一切问题不承担责任。”

    这么看来,改造设备平台的要求就像是精装房业主的“一意孤行”,开发商不过是“顺势而为”罢了。

    非精装房业主气不过

    物业协议说不许改变设备平台用途,可他们为什么改

    “可即使签了这份协议,也不代表我们认同空调外机这么装。”有些精装房业主自知理亏,只好默不作声,有些挺生气,觉得中了开发商的套路。

    而更多非精装房业主更是为此愤愤不平,他们拿出了《荣安香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将其中几条规章划出来,给记者看。

    “空调外机安装:必须安装在原结构设计的设备平台位置内,无设备平台的,必须按照物业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设备平台:不允许擅自改变设备平台用途。”

    “外立面不允许安装各类违章建筑。”

    “对我们业主百般约束,而开发商和物业为了卖房子却为所欲为,在销售时并没有明确告知业主这一事实,现在却拿着委托改造协议说事。”业主们纷纷表示,开发商和物业的所作所为难以服众,高楼上外挂的空调外机就像是一把把悬在头顶上的剑,令他们寝食难安。

    地产公司负责人不耐烦

    记者:通过规划审批了吗?负责人:这么问的话,我就不跟你说了

    当记者回访事情的最新进展时,荣安房地产公司荣安香园工程部负责人陈先生显得有些不耐烦。

    “我们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用最好的材料来保障安全,还能怎么弄!”

    “那么,业主担心的责任划分问题怎么解决?”

    “这个怎么说,如果不是我们的问题导致的,我们怎么承担责任?”

    “有业主反映,在买房子的同时就签下了改造委托协议,请问改造是在房子验收前还是验收后?”

    “改造是在验收后。”

    “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了吗?”

    “如果你这么问的话,那我就不跟你说了,我没空。”

    陈先生挂断了电话。

两个说法

    开发商改造行为

    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

    随后,记者联系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对该情况进行核实。

    “我们去验收的时候,设备平台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没有改造成套内房间或者阳台。”很快,工作人员答复记者,开发商的改造行为并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

    那么,将设备平台进行封闭的行为,是否属于“违建”呢?

    “验收后,开发商根据与业主签订的《装修改造委托协议》上的改造内容,对北侧书房和设备平台进行改造,但改造后并没有新建建(构)筑物,属于室内装修的行为。”鄞州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改造行为应属于侵占公共空间行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备平台属公共空间

    侵占是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现如今,很多楼盘都将露台、设备平台、半封闭阳台等部位作为“赠送面积”、“半赠送面积”吸引购房者,对此进行改造存在的风险,本报也进行过多篇报道。

    报道中,宁波市住建委房产市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开发商所谓的赠送一定面积,却不将具体面积、内容和条款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该“赠送面积”是未纳入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部分,有可能属于违章建筑或属业主全体公用共有的部位,需向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开发商无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出售、赠送等处理。

    如市民在购房中遇到这类情况,专业人士建议要慎之又慎,“设备平台本不属于用于居住的建筑部分,万一以后有整改需要或者在交房时取消,购房者将面临难以挽回的损失。”

    采访中,有律师也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评判,侵占公共空间是违法的,“侵占消防通道、绿化带、入户通道,甚至是改建公用阳台、平台等,这都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物权法》。”

    以为双赢,可能双输

    荣安香园是荣安房产公司开发的,其品牌比较大,楼盘品质也较高,这个“吊篮空调”的问题出在这样的楼盘实属不该。这不仅反映出房产公司的诚信问题,甚至有点不顾法律法规。

    这是一个精装修楼盘,也就是说,房子是装修好之后交到业主手里的,作为买方,可能希望多点“赠送面积”不惜冒违法的风险,但作为一个在宁波有一定知名度的房产公司,居然与业主达成了一个将设备平台改造成套内面积,并且还谋划绕过验收关,这真是令见者目瞪口呆。

    有业内专家表示,房产公司这么做无非是利益驱使,将设备平台改造成套内“赠送面积”能让房子更好卖,能让业主看似得到一点实惠,但引发的后果却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甚至无法收拾。

    建设规划以及城管等主管部门应该对此进行严肃查处,恢复原状,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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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珮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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