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
10月底前,全市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一区一热源”,进驻企业实现集中供热。
●燃煤锅炉拆除
10月底前,拆除全市43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或改用清洁能源。
●工业企业“煤改气”
8月底前,伊滨区铁皮柜制造企业的烘烤窑炉和孟津县唐三彩产业的焙烧窑炉实施清洁化改造,完成“煤改气”,拆除燃煤设施。
●实施洁净型煤替代
10月底前,城市区、县城区建设1个至3个型煤集中配送中心,构建城市洁净型煤产配体系。
●治理散煤污染
取缔禁燃区内所有散煤销售点和型煤加工点、禁燃区外无照经营的散煤销售点和型煤加工点。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10月底前,单台出力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治理,废气达标排放。
●工业废气提标治理
10月底前,62家非电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废气提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月底前,9家工业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实时传输排放监控数据。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0月底前,26家工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油气回收治理
4月底前,全市所有汽柴油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机动车维修废气治理
9月底前,完成全市106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气治理,建设喷涂工艺废气收集净化设施。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
8月底前,完成542家小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任务。
●工业企业限产限排
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和停工停产等强制性减排措施,组织水泥、钢铁、铸造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关键词:机动车污染防治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10月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淘汰全市所有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
●加强油品市场管理
全面落实车用汽油国五标准;9月底前,执行车用柴油国六标准。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
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查申报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台账。
关键词:加强环境能力建设
●提升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6月底前,各县(市)分别建成3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实时提供监测数据。
●提升城市扬尘监控能力
3月底前,建成城市区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施工工地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
2022-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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