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沈阳4月17日限购政策颁布后,东三省又一重要城市,长春限购。
4月24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凡在本市三环区域内新购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住房)的,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时间自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5月2日起正式实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长春2018年1月份实际上已经出台过限售政策,在当时的政策中,规定对于长春三环内的住房,无论新房还是旧房,只要不是唯一住房,就要采取两年内不能上市交易的做法。这也是长春今年一个相对力度大的政策。而此次长春继续发文,总的思路不变,但是确实有四点内容是有变化的。
第一、此次政策发文单位为长春市房管局,而此前为长春市政府,所以更可以理解为长春限售细化版本的落实。
第二、此次发文明确了政策实施的时间,即在5月2日正式实施,所以这也是长春正式落实限售政策的标志,后续势必会对新房以及二手房的流动性产生影响,利好市场的平稳发展。
第三、此次政策对限售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即“三环以内”的概念进行了规定。通过此类街道的划分,有助于后续政策的精准落实。同时,针对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即什么时候交易的房子要落实此类政策?此次政策规定,即2017年12月29日之后交易的房屋是要被正式限售的。
第四、此次政策增加了两类不限售的内容,一类是因为历史原因确权登记的无籍房,一类是房改房办理首次登记的住房。这也是为了确保此类房屋的有效流转。
从长春此次政策来看,政策内容更加细化,符合长春当前“房住不炒”政策落实的精神。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政策,但再次发文,内容更细致,显然可以再次发挥政策效力,这也是后续市场参与者需要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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