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拟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管理形式,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从而更好地规范车辆存放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
市停车办、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您可扫描二维码,查看详情。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邮箱地址:lyssfk@126.com、lystcb@126.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8日。
据悉,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管理形式和范围。
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重要的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
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
公立医院、高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设施。
大型节庆活动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
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其他经济组织(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设的停车设施,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专业市场等配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城市区实行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
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采取差别化分类收费,一类区域实行计时收费,二类区域实行计次收费。其中,计时收费区域,小型汽车每车每小时3元,中型汽车5元,大型汽车8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计次收费区域,白天小型汽车每车次3元,中型汽车5元,大型汽车8元,夜间收费统一为10元。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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