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政府重申坚决稳妥推进商办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曲解政策、拖延整改、对购房人要求退房等维权行为设置障碍的部分房企将依法严惩,坚决维护购房者切实利益。进一步强调了政府整治“类住宅”、维护百姓利益的决心。
政策回顾:
2016年12月26日:上海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始着手上海各区排查类住宅情况。
2017年01月06日:上海暂停140余商业办公项目网签。
2017年02月16日:上海闵行率先启动类住宅整顿,15项目开始整改,拆除隔墙、上下水管道和煤气管线;同时,层高4.5米的单元将不再允许建设插层,杜绝“LOFT”的出现。
2017年04月21日:上海土地出让新规:封杀类住宅禁止散卖商铺写字楼。
2017年05月17日:上海市政府发布类住宅整顿文件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
2017年05月18日:沪公布违法商办项目典型案例处罚最高8000余万元。
2017年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建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对商办类项目进行进一步整顿,其中规定:
对在售商业办公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清理整顿:对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对销售中开发企业存在误导行为的,要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整改符合规定的项目中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继续按商业办公房屋对外销售,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出租。
对已交付入住的项目,从严管控,相关信息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各区要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商业办公房屋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 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律师意见:商住已签约未交付的 网签合同可解除
2015年8月,外来务工者小刘(化名)在嘉定买了一套商住,当时正值上海“类住宅”市场火爆异常,开发商也宣传房子有居住功能,原本2017年2月就能交付毛坯房,但到了交房日期,小刘并没有成功办理过户手续,而是卡里收到了开发商打来的一笔违约金。
小刘夫妇买的房子正是政府集中整治的商办住宅,并不具备居住功能,属于已网签但未完成交付的情况,按照规定,小刘买的这套原本打算用来居住的房屋,必须按照商业办公房屋的功能进行整改,整改后由相关部门验收,不符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手续。一旦改成商业办公房屋,小刘购买的这套房子也就失去了意义,这些年努力安家上海的梦想也化为了泡影。因此要退房,一时之间也难以接受,而且这其中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远闻律师事务所奚正辉律师表示:对于已经签订合同但未交付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并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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