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的时候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是很多街坊会选择的一种方式,这在我们看来也是一种比较保险、安全的做法。不过,最近市民小刘就反映说,自己在方直广场附近找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交付给中介公司的各项税款杂费,和最终税票收据上的数额竟相差了3千多元,之间的差额去向不明。
小刘年初和丈夫四处物色小户型房产,想做投资。三月份,经方直广场附近的博业房产中介公司推荐,购买了一套30平米左右的二手房。业务员计算,税收和各种杂项手续费共计6千元,中介费5千元,两项费用一共是1万1,之后双方便匆匆签下了合同。但当房子交易完成后,小刘夫妇发现,到手的税票和当时业务员计算的税收杂费有很大出入。
报料人 小刘
给我们的税票,我们就发现几项加起来,也就两千来块钱。
从小刘提供的票据来看,这套二手房契税、个人所得税等杂七杂八的费用,合计不到2700,与中介业务员计算出的6千元费用相差有3300元,这让小刘夫妇有些闷。
那么这笔费用的差额究竟怎么产生的?博业房产中介公司的负责人黄经理表示,这笔6千元的费用属于税收估算后的风险保障金。
博业房产 黄经理
因为快调(房)价的时候我们会收到信息的,我们当时算的话绝对不是按这个价格算,应该是按照(房子总价)十六万,或者是十五万多,那如果这样算
就是差不多五千多六千块的费用,(记者:你们是按照调价以后的价格算?)
对的 那如果说,(房产买卖)时间赶不上,那这个责任是不是由我们来负?我们是不是要把这个风险做进去?那做生意是不是要把自己的风险(保障),和对方考虑的一起做进去?
黄经理解释,二手房产买卖交易不是双方签约后就马上能办理的,如今房价浮动较大,税收也会发生变化,他们估算税收时,必须按上浮的最高价来估算,否则最终税费高了,中介方只能自掏腰包。
记者注意到,小刘夫妇和中介公司签的买卖合同上没有标明风险估算的解释,并且将中介和税收两项费用,以总价的方式标明在合同中。
对于多收的税收费用,黄经理认为,这都是合理收取,如果客户不想产生这些争议,当初就不要为了自己省事而让中介公司帮忙跑腿。
如今小刘夫妇的房产交易已经完成,合同上也签了名,那是不是就像黄经理的说法那样,要省事就要花大价钱,签了名就得认吃亏呢?律师告诉我们,也许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 周乐文
当然法律上也有规定 如果双方合同上的争议比较大,一方认为有重大误解和显示不清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通过法律程序来认定,这个条款是否可以撤销 这个要走法律流程。
小编有话说:
虽然中介口口声声称所谓“风险保障金”,但是我们真没看出来,风险从何而来。小刘夫妇的个例,也许并不是个例。也许这是一家中介所为,也许这是行业潜规则,我们不得而知。中介跑腿帮办了,收点服务费,无可厚非,但是那也该事先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如此偷偷克扣,怎么都不合情理,在记者的介入调解下,目前中介是答应退回一部分费用给小刘夫妇了,但是我们提醒所有的二手房买卖交易者,选择中介要擦亮眼,合同条款要仔细核对清,切勿做了“冤大头”。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7
2022-02-15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