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市罗山县政府2004年与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湖古酒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一块约40亩的村集体土地出让给天湖古酒公司。后因多种原因,这块土地未被征收、出让。
2016年11月11日,天湖古酒公司负责人田韬告诉澎湃新闻,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长达10年,县政府未就合同是否仍有效与公司协商,也未将80万元购地首付款退给公司,却在2014年提出,要在土地上建小学。
对于县政府将土地“一女二嫁”的行为,田韬说:“县政府这不是失信吗?”
2004年,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经破产拍卖,被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收购。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图
田韬委托的律师11月4日向罗山县政府寄去《关于罗山县政府违约失信的律师函》,并向罗山县政府申请公开建设小学的规划、土地等手续信息。收到律师函后,罗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约田韬会面,询问了他的诉求。
11月11日,罗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将联系当年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合同显示,罗山县政府要求,罗山县天湖古酒酿造有限公司在收购破产的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时,必须购买酒厂以南约40亩土地的使用权。
据《罗山县志》记载,罗山县酒厂始建于1970年,主要产品有纯粮酒、天湖春酒、灵山寺酒等,销往本县及周边地区。1996年,改制为罗山县天湖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天湖酒业公司”)。
2004年,天湖酒业公司经破产拍卖,被天湖古酒公司收购。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天湖酒业公司破产资产出售合同书》显示,甲方“天湖酒业清算组”将天湖酒业公司所有生产区破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以28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方“天湖古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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