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在东莞一些房地产开发较为成熟的镇街变得更加活跃,如主城区、虎门、樟木头、常平等镇街。
可是由于法律不健全、市场不规范、人们的不知情及法律意识淡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二手房交易纠纷主要集中在购买资格、税费、中介费等几大方面。因此,本报甄选了东莞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几个典型案例,并请来专业的律师进行解读,让购房者了解二手房交易常见的纠纷,以及二手房买卖中需注意的事项。
买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中介费少不了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与中介共同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就都终止了吗?
/ 案例 /
被告王先生(买方)在2014年12月1日与第三人陈先生(卖方)通过中介公司成交了位于东莞市南城的某房屋(案涉物业),约定了成交总价120万元。不久后,该地区市场成交单价有所降低,买方放弃已支付至卖方的定金3万元,并和卖方私下达成终止合同的协议。但是,买方并未支付居间服务费至中介公司。因此,中介将买卖双方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买方因房屋市场成交价有所降低,不愿意继续购买该物业。中介在促成买卖双方成交的过程中,并无过错,因此,按照合同法的相关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的买方,需要向中介全额支付居间服务费,并因此承担中介付出的诉讼费用。
律师提醒
在二手房买卖中,合同明确约定由买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无明确规定,则按照公平原则及相关市场习惯,很有可能判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的居间服务费用。
严智奎律师表示,若卖方遇到由于买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终止时需中介同意终止,并签署三方协议,明确中介费用由买方承担。否则,买卖双方终止的只是买卖关系,居间关系并未终止,中介方未合法收取的费用,依然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
2022-02-1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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