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的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去年全国安居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也存在部分项目单位套取或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强整改,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增强住房分配透明度—
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开工情况如何?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在项目使用中存在哪些问题?保障房分配中如何杜绝不公平现象?8月17日审计署发布的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对这些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给出了回答。
安居工程建成551.46万套
据了解,这次审计是落实“十二五”期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计划的第3次审计。相较于前2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力度都进一步加大。
“此次审计不仅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检查,还将项目筹集银行贷款、发行的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的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说,这两方面筹集来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覆盖面需要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同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对县级以下基层用款单位等进行延伸审计。
经过大范围、有针对性的审计核查,得出的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745.05万套,基本建成551.46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112.02%。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4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2.98亿平方米,供应面积也达到2.18亿平方米,有3990.68万人这一年享受到了安居工程保障,同比增加26.36%。另外,全年完成棚户区改造276.93万户,44.95万户家庭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房,273.67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与此同时,“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安居工程大规模实施,拉动投资和消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该负责人说。数据显示,全国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12963.44亿元,占当年城镇住宅投资总额的17.82%,同比提高1.65个百分点。
近百亿元资金被套取挪用
从此次审计情况来看,一些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在审计公告显示的6方面问题,涉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就占到4个,其中包括虚报材料套取资金的问题。公告显示,有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后,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同时,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现象仍旧突出。有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61.08亿元。这些被违规使用的资金中,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1.35亿元,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92.48亿元。
相较于以上的“老问题”,此次审计还发现了“新情况”——由于“不懂”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导致项目成本明显上升的情况。比如,有394个项目被违规收取应减免税费5.2亿元,61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利率优惠,多支付利息327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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